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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是對建筑消防設施各系統(tǒng)用指定的方法檢測測試建筑消防設施特定的技術性能指標,以確定建筑消防設施是否達到規(guī)范及要求規(guī)定的指標,確保建筑消防設施能夠達到預期的使用效果。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nbsp;
2、《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119號)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3、《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公安部令120號)第十條“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jiān)督抽查,應當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檢查下列內容:…(五)電器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yǎng)、檢測?!?nbsp;
4、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2010年修訂)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或者備案前,消防設施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檢測合格。建筑消防設施的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和落實消防設施的管理、檢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建檔等工作制度,對建筑消防設施、電器設備、電氣線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5、東莞市《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第十三條單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三)對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并保存五年以上備查。”